標籤: 投審會

  • 行政院讓步 優步UBER和計程車業者合作或可合法

    距離經濟部投審會正式宣佈七月中將撤銷臺灣優步(Taiwan UBER)在臺投資許可不到幾天,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隨即表示,雖然 UBER 不符合現行法規,但行政院亦將全面檢討法規,建置公平競爭環境。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UBER是共享經濟運用,現階段不符合現行法規,政府會全面檢討,研擬相關證件,建置公平競爭環境。交通部預定下週召開法規調適會議,研議推動多元化計程車措施,最快明年起UBER可以跟其他計程車業者合作營業,合法提供服務。

    據了解,UBER 的營運爭議在於派遣自用小客車載客屬於違反法律行為,而交通部預定下週召開法規調適會議研議推動多元化計程車措施,最快明年起,若 UBER 願意跟其他計程車業者合作,或許可提供合法服務,無疑是替臺灣 UBER 提供解套的方式,但是此舉是否能維持優步本身僅提供媒合平台的企業思維,或許同樣對 UBER 而言也是一項挑戰。

  • 優步 UBER 不理懲罰 經濟部投審終將祭撤資令

    經濟部投審會今天表示,最快下周將行文優步(UBER)公司要求撤資。投審會提出的理由是,臺灣優步未經交通部許可就投入汽車運輸業,而且屢罰屢不聽,投審會因此將祭出最重的「限期撤資」令。
    2013年7月,外商 UBER 在台成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僅 100 萬元。其上層母公司則是設在荷蘭,僑外資身分無誤。
    在馬英九政府時代,重視網路世界發展的前閣揆張善政與政務委員蔡玉玲,都曾以同樣科技業出身的角度提出三點原則,希望優步可以遵守並共同在臺灣發展新科技經濟,這三點包括:依法在台繳稅、來台設子公司以及確保消費者權益。
    然而臺灣優步經營者並未對此提出任何改善建議,一度讓行政院與優步談判遇到瓶頸。爾後在七月初時,計程車工會曾經率眾包圍立法院[1],讓國內立法委員以及經濟部開始研究撤銷優步投資許可的條件。直到近日,投審會終於做成決議,將在下周正式發函給台灣 UBER 要求撤資。
    據經濟部知情官員私下表示:「UBER 在收到撤資處分書後,依法還是可以提行政訴願與行政訴訟。」因此正式撤資日期還需要等行政法院判決出來才有可能,在訴訟期間或許也可以當作優步與行政院相互談判的空間。

    [1] 新政府認定 Uber 違法,投審會決定撤銷外國人投資許可

  • 經濟部將撤銷優步(UBER)投資許可,UBER公開信反擊!

    早先七月初,上百輛計程車包圍立法院抗議後[1],部分立法委員與經濟部開始處理優步(UBER)叫車平台在臺灣合法化問題。而今天最新資料顯示,經濟部投審會已公開表示,由於 UBER 申請經營業別與實際經營不同,未來幾天即將撤銷 UBER 在臺灣的合法投資許可。
    對此,UBER 迅速發出聲明反擊,揚言撤資若是投審會最後決議,對 UBER 或臺灣經濟而言,都是相當令人失望的一件事,並表示氣餒、無法認同。優步(UBER)接著表示將委請律師團針對此案提出訴願。

    Uber聲明全文:

    如果撤資將會是投審會的最後決議,那麼無論對 UBER 或是台灣經濟而言都相當令人失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投審會近期未和UBER 有任何互動或討論,我們亦無提供資訊說明或抗辯的機會,此並未遵循正當法律途徑,已違反程序正義;若此結果為最終決議,UBER 必定針對此案立刻提起訴願。目前平台持續日常營運,亦有責任服務台灣上萬名合作駕駛與乘客。
    我們認為將UBER 撤資趕出台灣,不僅無法促進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和發展,更是片面維護既得利益者的表現。我們目前已看到交通部高層對UBER 模式的認同,但卻僅限於扶持現有業者發展,同時卻驅逐國際企業帶來的良性競爭。
    賀陳交通部長日前明確公開表達交通部並非要消滅 UBER 而是期盼國內外平台業者相互學習。然而,很遺憾地,此指導原則已隨行政部門配合計程車業者的施壓不斷下修,不但透過具爭議的釣魚方式裁罰 UBER 合作駕駛,更欲以行政手段操作,迫使 UBER 退出市場。此舉與交通部高層、學者、專家的意見完全相悖,也忽視民眾對於共乘平台法規決策透明化的期待。
    UBER 籲請行政院長與經濟部長能夠正視台灣消費者、平台使用駕駛的權益,要求投審會透過公正具體之程序進行審議,也將持續開放溝通,期待看到產業正向發展與並如同政府所期盼的促進本土新創茁壯。

    延伸閱讀:

    [1] 新政府認定 UBER 違法,投審會決定撤銷外國人投資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