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張善政

  • 臺灣 Uber 駕駛首起性侵女乘客事件 突顯臺灣無法可管的窘境

    Uber 在臺爭議又一樁,因未登記運輸業遭開罰八千萬在先,今天又傳出 Uber 特約駕駛性侵女乘客得逞。這是 Uber 在國內首起被揭露的性侵案件,也突顯出前行政院長張善政所指,在性侵案件發生之前,我們對此公司完全無法可管,只能被動相信他們選擇了最安全的司機,而今證明這種想像是錯誤的期待。

    Uber 安全性的問題不在於跟計程車差在哪邊,而是 Uber 讓你以為他們很安全,然後你戒心就降低了。

    今年8月15日凌晨3時,34歲的陳姓男子接受網路叫車平台 Uber 公司的派遣要求,前往位於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的錢櫃 KTV 載送一名 23 歲妙齡女子。但是陳姓司機在抵達西門町星據點 KTV 後,見到女子爛醉如泥叫喚不醒,竟然一路將女子載到桃園市龜山區一間汽車旅館並且性侵得逞。
    事後女子向警方報案,檢調人員調閱 Uber 行車歷史軌跡紀錄,及汽車旅館的監視紀錄,傳喚陳姓男子到案,而他也坦承不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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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BER來台營業3年多,因未登記運輸業,且使用俗稱「白牌車」的自用車載客營運,至今已遭開罰7392多萬元,仍持續挑戰公權力。交通部表示,Uber在台營業屬違法行為,除了將持續強力取締之外,也將研議修正「公路法」加重處罰,內容則還在研議中,預計最快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修法。
    現行公路法可對Uber開罰5至15萬元,據了解,因修法行政程序複雜,由立委提案修法較為快速;有部分立委則想要比照「公平交易法」內容修法,將罰則上限提高到最多可罰上千萬元。

  • 優步 UBER 不理懲罰 經濟部投審終將祭撤資令

    經濟部投審會今天表示,最快下周將行文優步(UBER)公司要求撤資。投審會提出的理由是,臺灣優步未經交通部許可就投入汽車運輸業,而且屢罰屢不聽,投審會因此將祭出最重的「限期撤資」令。
    2013年7月,外商 UBER 在台成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僅 100 萬元。其上層母公司則是設在荷蘭,僑外資身分無誤。
    在馬英九政府時代,重視網路世界發展的前閣揆張善政與政務委員蔡玉玲,都曾以同樣科技業出身的角度提出三點原則,希望優步可以遵守並共同在臺灣發展新科技經濟,這三點包括:依法在台繳稅、來台設子公司以及確保消費者權益。
    然而臺灣優步經營者並未對此提出任何改善建議,一度讓行政院與優步談判遇到瓶頸。爾後在七月初時,計程車工會曾經率眾包圍立法院[1],讓國內立法委員以及經濟部開始研究撤銷優步投資許可的條件。直到近日,投審會終於做成決議,將在下周正式發函給台灣 UBER 要求撤資。
    據經濟部知情官員私下表示:「UBER 在收到撤資處分書後,依法還是可以提行政訴願與行政訴訟。」因此正式撤資日期還需要等行政法院判決出來才有可能,在訴訟期間或許也可以當作優步與行政院相互談判的空間。

    [1] 新政府認定 Uber 違法,投審會決定撤銷外國人投資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