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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優步(Uber)遭駭客入侵,乘客與駕駛5700萬筆個資外洩!

    根據外電報導,國際叫車服務平台「優步(Uber)」正式坦承在去年遭到駭客入侵,全球5700萬名乘客與駕駛個資外洩;Uber 表示已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護資料,乘客無須採取任何動作。不過有資安專家指出,雖然Uber認為重要資料並未外洩,但是有疑慮者還是可以更換信用卡資料,並請信用卡服務中心協助更換卡片。
    Bloomberg 報導,這起發生在去年10月的大規模資安事件造成5000萬名乘客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手機號碼外洩,另有約700萬名駕駛的個資被存取,包括60萬名美國駕駛的駕照號碼。
    Uber(優步)今天在官網說明,2016年10月,Uber經歷了一起資安事故,導致乘客與合作駕駛帳戶的資料外洩。全球遭外洩的乘客資料包括帳戶中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和手機號碼。經外部鑑識專家的鑑定,行程地點紀錄、信用卡卡號、銀行帳號、社會安全碼和出生日期等資料未遭外洩。
    Uber表示,事發當下已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護資料、阻擋未經進一步授權的存取行為,並強化提升Uber的資料防護效能。
    Uber認為,乘客方面無須採取任何動作,因為未發現任何證據顯示有與此事件相關的詐騙或濫用行為發生。Uber會持續監控受影響的帳戶,並標示相關帳戶提供進一步的詐騙防護。

  • 優步問題:大家罵Uber沒繳稅,Uber為什麼要繳稅?(轉分享)

    優步問題:大家罵Uber沒繳稅,Uber為什麼要繳稅?(轉分享)

    網路上對 Uber 攻擊最多的理由是:「Uber都沒有繳稅!」但是我一直覺得很奇怪,Uber身為免稅的荷蘭外商公司,要繳什麼稅?

    應該很多人聽過『免稅境外公司』,也知道很多公司的名稱是「英屬維京群島xxx股份有限公司」或是「薩摩亞商xxx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天才的中華民國政府明文規定「境外盈餘不課稅,還可無限期遞延」(同場加映:蝦密?美國多數企業不用繳所得稅)。所以交易在海外發生的uber,以中華民國政府的規定,本來就不用繳稅。

    暫時不看uber,有人在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買過 App 或課金嗎?有沒有發現信用卡刷卡記錄上交易地點在盧森堡?那為什麼沒人抗議 app store在台灣不用繳稅?商品使用地點也是在台灣不是嗎?

    好的,那麼我們來看看偉大的計程車司機繳了多少稅?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財政部84年4月24日台財稅第841618025號函釋規定,比照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之課稅方式辦理,無須辦理營業登記,不課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依稽徵機關查定之營業額標準,按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之純益率核算營利所得,核課個人綜合所得稅。

    計程車排氣量不超過2,000CC者,98年度應申報營利所得9,271元【每月查定銷售額 38,630元×12(個月)×2%(計程車客運業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程車排氣量在2,000CC以上者,應申報營利所得9,444元【每月查定銷售額39,350元×12×2%】。

    不管計程車司機年營收30萬還是300萬,都只算你賺了9444塊,去撿紙箱一年都能賺超過一萬塊了好嗎?至於牌照稅燃料稅全免,油價超過30.5塊還有每個月400公升,每公升最高5元的油資補助(油價跌到20出頭的時候有人看過計程車降價的嗎?)這些福利uber和uber司機一毛錢都拿不到,到底沒繳稅的是誰?

    綜合以上論點,Uber在台灣不是不繳稅,是根本不用繳稅,跟計程車司機一樣。我們該檢討的不是uber,而是台灣畸形的稅制。鴻海集團2015年營收4.5兆,卻只要繳180億的營所稅,稅率0.4%;就算只看盈餘,毛利7%的鴻海稅前盈餘也有3150億,5.7%的所得稅只比一般上班族多一點點,對這樣的大企業合理嗎?

    其實接下來才是我想表達的重點:「反避稅條款三讀通過。」

    罵uber沒繳稅,但臺灣多的是賺錢沒繳稅的大企業,上兆資產藏在國外,政府一毛錢也收不到,如果不是巴拿馬文件案的爆發,兆豐銀的4000多億不明流向資金會這麼輕易被美國抓到嗎?為什麼不先追這些吸血企業,而是找uber開刀?

    延伸參考資訊

    管理顧問公司官網《境外公司:四大功能,十大用途》:「拖了3年多終於在新國會努力下通過三讀的反避稅條款,未來企業成立受控外國公司(CFC),或者實際管理處所(PEM)在台灣,都要視為境內公司來課稅。」

    天下雜誌《兩張圖看懂反避稅條款》:實施前:甲公司透過英屬維京群島(BVI)的公司,投資海外A公司。A公司稅後盈餘不匯回,BVI公司可以盈餘保留不分配,台灣就課不到甲公司透過BVI賺的錢。實施後:BVI公司被視為「受控外國公司」,盈餘即使不匯回台灣,仍然屬於甲公司獲利,需要繳交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財訊雙週刊 第477期《海外追稅 2500億營所稅成標靶 企業獲利藏藏藏 財部三管道追追追》:「金管會透露,上市櫃公司截至目前為止,投資大陸的金額是1.94兆元,投資大陸以外的海外地區金額是4.75兆元,合計對海外投資6.69兆元,而這些投資在過去4年共獲利1.76兆元,但只匯回2564億元,也就是說,上市櫃公司藏在境外的獲利有1.5兆,以17%營所稅率計算,估計未繳的營所稅款約2500億元。」

    天下雜誌523期《富人四招 把稅變不見》:台灣稅法的灰色地帶多,避稅方法已明目張膽到開班授課。在講師解說下,企業與富人把身分、名目變一變,稅就少一半,甚至全免。」

    苦勞網《賴帳:跨國企業如何靠避稅大賺其錢》:原作 / David Cay Johnston,美國知名調查記者,經濟與稅收問題專家,其報導曾獲2001年普立茲獎,著有《免費午餐:美國巨富如何自肥》等書。

  • 新政府認定 Uber 違法,投審會決定撤銷外國人投資許可

    在昨日星期一的下午,國內上百位計程車司機開著車前往立法院抗議,要求立法委員正式處理違法營業的Uber。立委陳雪生、林岱樺及交通部、財政部與計程車工會代表也召開協調會。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會中表示,他們接受計程車訴求,等交通部將違法營業事證、訴願會決定移送,他們將依外國人投資條例處理,一個月內來決定撤銷投資許可。
    路政司司長林繼國表示:「交通部一貫立場認定 Uber 就是非法,未來將依法行政,至今已經稽查328件,交通部已經研擬提超罰款,未來將正式提案。」立委陳雪生表示,他已經研擬修公路法 77、78 條將加重違法司機罰款,並且吊銷駕駛駕照、增加檢舉人獎金等。
    計程車司機代表在協調會上不滿表示:「計程車有總量管制,價格也受到政府相關單位管控,他們痛恨Uber無照營業外,還用低價搶客,號稱全台有一萬輛Uber,載客趟次一千萬趟,公平會卻用非獨佔地位無法可罰。」

    計程車業者對抗 Uber 的行動劇。
    計程車業者對抗 Uber 的行動劇(圖片截圖自聯合報網站)。

    對此,公平會表示,他們已經開罰一百萬,Uber也已經繳了,按照法規應該給對方答覆時間。
    至於長久以來Uber逃稅問題,財政部賦稅屬副署長盧貞秀表示,Uber都是透過刷卡結帳,他們已經透過信用卡紀錄,追查公司給司機的收入,去追查資金流以及司機是否繳交所得稅部分。
    參考原始文章:UDN

  • 交長賀陳旦:認同Uber共享經濟 但會繼續開罰

    新任交通部長賀陳旦日前在接受國內媒體中央社專訪時表示,雖然他自己也相當認同 Uber 優步提出的共享經濟理念,但是否能在臺灣合法經營,還是必須問 Uber 優步打算如何配合中華民國法律規範,目前仍然不會停止處罰動作。

    新興的叫車服務 Uber(中文名稱為優步),因未申請為交通運輸業,交通部取締1年多來,累計罰金已超過新台幣5000萬元。

    賀陳旦坦承,搭過一次Uber,但因是朋友幫忙刷信用卡,談不上真正的體驗。不過,他也認同Uber 提出的共享經濟,他認為,在大趨勢下,共享經濟的商業模式不可避免,從大方向思考,應善用科技讓交通多元化。

    賀陳旦也表示,Uber以非運輸業方式納稅及保險,是否與國人期待有落差,要再檢視,至於Uber未來是否能合法在台灣經營,要Uber先問問自己。

    賀陳旦說,交通部正蒐集國外Uber營運現況及有關單位處理的做法,做為將來納管參考。

    因Uber目前仍是被取締對象,賀陳旦說,開罰不會停,但也要幫助計程車業者調整經營型態,例如結合網路推動共乘,否則當Uber一旦達到合法條件時,現有業者恐難招架。